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車票逾期作廢 消保官要求改善

車票逾期作廢 消保官要求改善
車票過期就作廢了嗎?民眾發現購買長途客運車票,一旦逾期沒有使用就變廢票,也不能退費,新北市消保官表示,業者載明逾時作廢,已違反規定,統聯客運也有相同情形,將要求業者改善。
不過統聯、和欣均表示,所謂車票「作廢」,並非不能搭車,還是會安排旅客搭乘其他車輛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張祐齊表示,交通部七月公布「公路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訂對號車票發車後不及乘車者,得辦理更換當日未訂位票,將要求業者改善。
統聯總經理白德存說,消保官查到的車票,應是新規定實施前印好的舊車票,新印製的車票,已經修正此一規定。和欣發言人傅介棠則表示,車票上列印的「逾時作廢」,是指該班車、該座位作廢,但和欣會安排旅客候補,有空位的車,旅客就可以搭
(記者何玉華、曾鴻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