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夢想家」既是惡夢又成夢魘

「夢想家」既是惡夢又成夢魘
傲慢,似乎是以博士掛帥的馬政府很普遍的「症頭」,這些擁有特定學術學位的人,以為在個 別的專業領域進行專精研究,即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然而象牙塔裡的想像,降落到現實的土壤時,卻總不是這麼回事,通常外界的評價似乎距離他們的自負相差 甚遠。

「夢想家」燒掉二億多,讓之前的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被拔掉了烏紗帽,現在奉召緊急接手的曾志朗,原本的最大任務是要為「夢想家」滅火的,但是這位中研 院研究員,似乎比馬政府的博士更高級,是傲慢中的傲慢,以這種傲慢的架式要滅「夢想家」的大火,恐怕只會再次烈焰沖天。

「夢想家」以限制性 招標,委由賴聲川製作,整起事件最早是在藝文界引爆,而後才發生連鎖效應,造成社會譁然。馬政府在處理此一涉及多層面問題的爭議,整個過程似乎態度違常反 覆。稍早,正在參與競選的馬英九與吳敦義兩人,為了迅速「止血」,公開且明確地撇清,一個定調為「社會觀感」嚴重,一個說「我也嚇一跳」,似乎將「罪過」 歸諸於盛治仁一人;按照相同脈絡,馬政府對於「夢想家」的善後處置,理應立場一致、秉公依法、勿枉勿縱才對,
但是,新近卻一百八十度大改變,先是蕭萬長反 指「夢想家」被批評「是少數人對國家認同有意見」;接著,剛上任的曾志朗更對持異議的文化人火上加油說︰可以「mad」(生氣),但不要「mean」(刻 薄),他並且肯定盛治仁。這樣的前恭後倨,既矛盾又詭異,到底何者是?何者非?馬政府真正的態度又是什麼?

曾志朗最錯誤的是,他完全缺乏現代法治觀念與基本藝文素養。例如他說,「要相信自己人」,問題是誰是自己人?誰又不是自己人?是誰的自己人才可以被相信?是馬英九的?或曾志朗的?他又說:「賴聲川有一定的價碼,這是專業的判斷,不要去扯其他的;如果當時請魏德聖來做而花了八億,大家會嫌太高嗎?」 
問題是,賴聲川若沒花納稅人的錢,誰會管他要花幾億;而拿舞台劇與電影比,曾志朗的文化水平也由此可見。

落伍的國家與私慾的政客才搞人治,由個人來判斷價值;進步的台灣需要經由 制度的建立,來產生公平正義的遊戲規則,文化領域的創作者擇定與作品評鑑亦同。尤其,政府的預算有其侷限,要把錢用在刀口上,進行合理的分配,更應有一套 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切忌黑箱作業與私相授受,讓藝文界均勻且平衡地發展,這是杜絕猜忌與後話,最簡單的途徑,也是最有效的方法。況且,馬政府的這幾任文 建會主事者,一個是學政治的,一個是學教育與心理的,他們有什麼專業資格可以逕行決斷每位藝術家的「價碼」?從而輕率地代替人民說:這錢花得值得?

外行領導內行,本來就是馬政府的「自己人」用人哲學下的一種結果,外行不是不能讓內行服氣,唯有基於大公無私,透過制度決策,但是馬政府這些外行官卻選擇了 最壞的方式,激怒廣大內行人。藝文界指控,文建會將資源過度集中挹注給特定人,不少藝文人士申請補助不是被打回票,就是關卡重重等,這些不平則鳴,恐非空 穴來風。本案同時涉及是否圖利的疑問,這是嚴正的法律問題,不是相不相信「自己人」這種原始腦袋可以應付的。倘若,案情上升到整個「百年」活動都有待商 榷,這又將衍生是否為集體性犯罪的層次,馬政府豈可這樣輕率?

馬政府的「夢想家」,在盛治仁時代,這個夢成了惡夢,現在到曾志朗手裡,則進一步成了夢魘。但丁的神曲中,將傲慢列為人類七項罪行中最致命的,路西法(Lucifer)就是因為傲慢而墮落,最後成為了魔鬼撒旦,馬政府慎之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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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人物】這大官「文化」嗎?
【焦點人物】這大官「文化」嗎?

「夢想家」兩個晚上燒掉兩億一千五百萬,引發眾怒,馬吳為了止血,在大選前急趕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下台,換上政壇老手曾志朗。

誰知道曾志朗在交接典禮當天,除了肯定盛主委的燒錢兩億有意義,還大剌剌的問人「我到底是不是文化人?」讓藝文界人士感覺被擺了一道。

一頭灰白頭髮、高鼻、利嘴及孤鳥風格,曾志朗活像政壇貓頭鷹。貓頭鷹在叢林漆黑的夜裡,咕咕叫聲不只擾人清夢,套一句台灣歌劇界大老曾道雄教授批判「夢想家」花錢如流水的話─令人「毛骨悚然」!

盛下曾上,人民卻未見到官員絲毫的謙卑自省。看來,藝文界對於文化經費合理分配的「夢想」,還有得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