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煎魚不散、燒魚不碎、蒸魚不腥的絕招 !!

爆!五星級主廚不藏私秘訣大揭露!

告訴你煎魚不散、燒魚不碎、蒸魚不腥的絕招 !! 

 

14483676957587.jpg

興高采烈地買魚回家,開膛破肚,刮鱗去鰭,
準備在家人面前好好露上一手。
這個時候最讓人灰心喪氣的就是,
魚還沒出鍋便已經「香消玉殞,魚不像魚」了。
按下邊的烹制秘訣...
包準你的魚可以「穿戴整齊」地躺在盤子裡...

煎魚不粘鍋的具體做法如下

將鍋洗凈,揩乾後燒熱,然後放油,
再把鍋子稍加轉動,使鍋內四周都有油。
待油燒熱時,將魚放入,魚皮煎至金黃色時再翻動,
這樣魚就不會粘鍋。
如果油還未熱就放魚,就很容易使魚皮粘在鍋上。
14483676955015.jpg
圖片來源 
將魚洗凈後(大魚切成塊狀),薄薄沾上一層面。
待鍋裡油熱後,將魚放進去,
煎至金黃色再翻煎另一面。
這樣煎出的魚塊完整,也不會粘鍋。

將雞蛋打碎倒入碗中攪勻,
再將洗凈的魚或者魚塊分別放入碗中,
使魚裹上一層蛋汁,然後放入熱油鍋中煎。
這樣煎出的魚也不會粘鍋。

將鍋洗凈擦乾燒熱後,用鮮薑在鍋底塗上一層薑汁,
然後放油,待油熱後,再將魚放進去煎。
這樣不會粘鍋。

燒魚不碎的絕招

有好幾個辦法:

一、煎魚之前可以先拿生薑把鍋擦一下,再放油煎魚。
二、煎魚之前可以先放些鹽在鍋裡炒一下,
然後再放油煎魚。
三、可將雞蛋液刷一些在魚身上,
這樣就有了一層保護膜。
四、煎魚塊時最好不是用太大的火,
盡量讓魚成形後再翻動。

平時的一些做法,看能不能用的上,另外一鍾
燒魚之前,先將魚下鍋炸一下。
如燒魚塊,應該裹一層薄薄的水澱粉,再下鍋炸。

炸時注意油溫宜高不宜低。

燒魚時的火力不宜大,湯不宜多,以剛沒過魚為宜。
待湯燒開後,就要改用小火煨燜,至湯濃放香時即可。

在煨燜過程中,要少翻動魚。
為防止巴鍋,可將鍋端起輕輕晃動。
切魚塊時,應順魚刺下刀,這樣魚塊不易碎。

14483676955053.jpg
圖片來源
做魚小絕招

撒鹽法:

將魚洗凈後控乾,撒上細鹽,均勻地抹遍魚身,
如果是大魚,應在腹內也抹上鹽,
醃漬半小時,再製作。
經過這樣處理的魚,蒸熟不易碎,成菜能入味。

加雞油法:

做清蒸魚時,除了放好作料外,
再把成塊雞油放在魚肉上面,這樣魚肉吸收了雞油,

蒸出來後便滑溜好吃了。

沸水上屜法:

蒸魚時,等水沸後再上屜蒸,而且要將鍋蓋蓋嚴。
這樣蒸出來的魚便會新鮮可口,香味純正。

塗抹乾粉法:

蒸魚時,先在魚上塗抹一些乾粉,蒸時不揭鍋蓋。
如250g重的魚,在魚身厚薄一致的情況下,
蒸8-10分鐘即可。每增重250g,多蒸5分鐘。

啤酒醃浸法:

清蒸腥味較大的魚時,用啤酒醃浸10-15分鐘後再蒸,
不僅腥味銳減,而且還會有一種螃蟹味。

剩魚清蒸法:

清蒸魚如一次吃不完,再吃時可打入1個雞蛋,
做成魚蒸蛋,這樣魚就不腥。

蒸小魚頭:

小魚頭富有營養,但吃起來肉少。
如先將魚頭放在案板上,用刀剁成細屑,放大碗中,
加適量的麵粉及味精、料酒、胡椒粉、蔥薑末,
攪拌均勻後,用旺火蒸10多分鐘,
那美味可口的魚頭羹就做好了。
http://www.how01.com/post_2231.html?f=share

2015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一位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

*一定要看完!!
神奇的騙術
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
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
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
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
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
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
到底誰是白癡?

只要向法院提出支付請求,
而你沒有理他
就不必有應支付的責任/行為?

換了民進黨執政,
大家還是繼續當白痴?
隨便寄一張存證信函,
只要你不理他
你的房子就要乖乖過戶?

這個政府/民族是有病還是智商低?
還是鼓勵知法犯法?為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