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公器私用將錯就錯// 王建煊要出借監院禮堂辦婚禮 / 在台灣單純奉公守法,為什麼就這麼困難?

公器私用將錯就錯// 王建煊要出借監院禮堂辦婚禮 2011-11-11
監察院長王建煊外借監院禮堂 為友人辦婚禮引起風波,他昨天更表示,監察院內部已經開始研擬禮堂租借辦法。(資料照)
〔記 者陳慧萍、曾韋禎/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外借監院禮堂為友人辦婚禮,公器私用遭民進黨向檢方告發涉嫌圖利,王建煊不僅為自己辯解這是給人民方便,昨天 更進一步表示,監察院內部已經開始研擬禮堂租借辦法,未來只要符合「簡單婚禮」的要求,不鋪張浪費,可讓民眾進一步利用監察院禮堂結婚。

民進黨立委聞訊皆驚愕不已,連呼:「他是瘋了嗎?」建議王建煊立刻辭職下台,趕快去婚紗街找個地方開婚禮顧問公司,去實踐他的愛心。也有監委直呼不可思議, 直言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國家莊嚴的殿堂,不是王建煊的私人財產,未來王建煊若真的在監院內部談話會或院會提出此議,他一定會表達反對。

監委直言 監院不是王私人財產

王建煊昨天邀部分媒體餐敘,表示「看法不同不要緊,心 是正的就可以」,監察院內部已經開始研擬禮堂租借辦法,未來只要符合簡單婚禮的要求,不鋪張浪費,可讓民眾進一步利用監察院禮堂結婚,監察院員工則是採取 「自願幫忙」的方式,如果真的需要負擔加班費,他也願意自掏腰包。

對於民進黨向地檢署提告,王建煊表示,若有出庭需求會照規矩,「誠實就沒 問題」。
對於王建煊的態度,有監委表示,政府機關就是用來辦公的地方,監察院更是接受人民陳情、紓解民怨、整飭官箴的殿堂,何其嚴肅、莊 嚴,怎麼可以隨便以「愛心」為理由,開放給民眾做其他用途?「婚禮怎麼可以列入監院禮堂使用規範?那洗腳要不要也列入規範?」

監委:整飭官箴殿堂 怎可隨便

另有監委痛批,院內職員怎麼可能「自願」幫忙?王建煊以 特權強迫院內員工做違法的事,違失已經很嚴重,沒想到王不但不認為自己有錯,還要讓監院辦婚禮制度化,真是不可思議,「難道有愛心就可以為所欲為嗎?他真 的以為自己是神嗎?」王的行為已經可以用惡質來形容!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聽到後驚呼:「天啊!他是瘋了嗎?」邱議瑩表示,王建煊利用監察院資 源,還在上班時間幫友人證婚,事發至今近一週,王建煊還是不知自己錯在哪;現在居然還想把監察院禮堂當教堂、公會堂,歡迎民眾來結婚。

立委驚愕 要王辭職做婚禮顧問

邱議瑩建議王建煊立刻辭職下台,趕快去婚紗街找個地方 開間婚禮顧問公司,好好實踐他的理想。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是驚訝到說不出話來。林淑芬說,就算王建煊訂定出借辦法,提供民眾來監察院禮堂結 婚,也不能掩飾他公器私用的事實。

林淑芬諷刺,王建煊犯錯後不知悔改,反而硬拗到底,甚至還將錯就錯,利用職權修訂相關辦法,藉此模糊焦 點;這怎還適合繼續再當監察院長?又憑什麼領導其他監委?還是趕快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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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婚紗店  
有沒有搞錯?堂堂監察院,國家最高監察機關,竟要開起「監院婚紗店」了!

監察院長王建煊把監院禮堂私借給友人辦婚禮,還為新人證婚,被各方批判為「公器私用」,綠營並向檢方告發他涉圖利罪嫌,王建煊堅持自己將監院禮堂外借辦婚禮 是「美事一樁」,昨更稱準備規劃「監察院禮堂出借辦法」,以倡導「簡單婚禮」。

監察院為憲法明定的中央五院之一、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職司風 憲、官箴、吏治,糾彈不忠不法官員等等,地位何等崇高,怎麼竟淪為「監院婚紗店」了?難道現在的監察院,表現每況愈下,所以才要「廢物利用」,禮堂先出借 辦婚禮?那麼,未來監院何不乾脆改招牌,改成婚禮顧問公司算了?實在太不倫不類!

身為監院院長,所司何事?當今的政府機關及官員,預算亂編亂花,施政不符民意,行為不忠不法者,實不知凡幾,像一齣夢想家音樂劇,就燒掉兩億一千五百萬納稅人血汗錢,王建煊領納稅人的高薪,如果盡忠職守,就應帶 領及督責監委們,發揮古之御史精神,鐵面無私查個水落石出,糾彈不法,讓不法官員無所遁形。

王建煊卻放著監院正事不管,不但公器私用,將監 院禮堂當私人私用婚禮場所,還要化違法為制度,擴大「不務正業」,搶起內政部民政司禮制科管的婚姻禮儀來了。

如此荒唐離譜的言行,令人質疑已走火入魔,已完全不適任監察院長,還是早早告老下台,以免貽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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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做的好事 ◎ 周倪安
監察院長王建煊感嘆:「在台灣要做好事有這麼難嗎?政府應該有 愛民之心,在可能範圍內應該儘量給人民方便!」

原來,在監察院幫忙新人辦婚禮是做好事?是出自愛心?那是不是從今以後,全國所有的新人都到 監察院去辦婚禮就好?所有的費用都由王院長掏腰包?身為納稅人的我,真是覺得一個帶領監察全國公務人員的院長沒有辭職下台還這樣回應,公器私用,不知道 「恥」字怎麼寫,自己就該被監察送辦!

王建煊一個月領公帑數十萬元,卻在監察院裡辦婚事主持起婚禮,我們要問,在上班時間辦婚事是監察院應 該要處理的公務嗎?這場婚禮在監察院的禮堂進行,不用開燈用電嗎?所有的賓客不用上廁所用水嗎?沒有讓任何一個在監察院裡上班的公務人員幫賓客們倒茶、招 呼、服務嗎?在監察院禮堂辦婚禮,這麼多有形無形的費用,請問,王建煊真的都付錢了嗎?就算王建煊付得起錢,他付得起讓在監察院裡工作的公務員如此感到丟 臉嗎?

監察院長這樣的回應,全國人民,尤其這麼多無薪假的人民,你們真的聽得下去嗎?
真的還要讓馬政府繼續糟蹋台灣下去嗎?
「棄馬保台」, 不是口號,是解救自己,是付諸行動的開始!
(作者為台聯組織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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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你的公務員
◎ 吳宗諭
王建煊日昨首次針對禮堂外借一事做出專文回應,大喊在台灣奉公守法為什麼這麼難來替自己辯護。文中仍見他大言不慚的扯東撇西,認為 單純只是出於一片愛心做好事,何錯之有?文末更見其引述耶和華的意旨混淆視聽兼大聲喊冤。

姑且不論監察院出借禮堂證婚和愛心有何關聯,其行為已公然違法卻不容爭辯。
公務員服務法第六條部分條文規定:「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不知道王院長是真不知情還是故意知法犯法?以 監察院長之權力替其所宣稱之素未謀面的新人證婚,這不是圖利是什麼?
更有甚者,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九條亦規定:「公務員非因職務之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或支用 公款」
請問王院長,你於上班時間利用公家機關的禮堂和水電等等公物,替你文中所稱事前完全沒有見過的陌生人證婚,其有法條所稱之「需要」嗎?更想不到已 公然違法的事情擺在眼前,但在王聖人認知中,還遠遠比不上他所謂的愛心來得重要。

筆者亦想問問王院長,在台灣單純奉公守法,為什麼就這麼困難? (作者為成功大學政治經濟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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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出借禮堂辦婚禮將錯就錯?蔡煌瑯:可辦告別式?

2011年11月11日 10:54
  • 蔡煌瑯怒批王建煊「將錯就錯」,居然要出借肅穆的監察院禮堂讓民眾辦婚禮。(圖/記者王鼎鈞攝)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王建煊利用監院禮堂、在上班時間替新人證婚,引發公器私用的爭議,王建煊不認為有錯,還直呼「做好人為什麼這麼難?」並研擬禮堂出借辦法;民進黨 立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今(11)日批評,監察院不務正業,將錯就錯,是不是也可以出借禮堂讓民眾辦告別式?

蔡煌瑯說,王建煊的創舉,要出借給民眾辦婚禮,令人匪夷所思,知錯不能改,將錯就錯,硬拗到底,走火入魔,是要得諾貝爾獎嗎?他認為,「監察院是個肅穆的 地方,如果可以出借給民眾辦婚禮,那是不是也可辦告別式?」

蔡煌瑯批評,監察院管豬血糕、管臘腸狗咬人,都不打老虎,只管雞毛蒜皮的小事,現在又突發奇想,出借禮堂辦婚禮,不務正業,社會觀感很差,希望王建煊適可 而止。

立委黃偉哲說,就算監察院膽敢出借禮堂辦婚禮,但王建煊出借禮堂給友人,「能夠就地合法嗎?」

原文網址: 監 察院出借禮堂辦婚禮將錯就錯?蔡煌瑯:可辦告別式? |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1/11/301-2756947.htm#ixzz1dMxUpj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