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汽機車怠速未熄火 勸導不聽將罰

汽機車怠速未熄火 勸導不聽將罰
雖然不是上下班的交通尖峰時間,路邊還是不時有車輛停著等人,不過明年開始,像這樣在路邊或在停車場怠速沒有熄火超過三分鐘的話,機車會被開罰1500元,汽車罰3000元。

雖然有民眾對這規定覺得有疑慮,不過環保署九號完成「機動車輛怠速熄火管理辦法」和「罰鍰標準」草案,未來汽機車在公私立停車場、還有轉運站以及一般道路 停車,超過3分鐘還沒有熄火就可以開罰,公務車和營業車則不在此限,針對民眾疑慮,環保署說,並不是立刻開罰,而是先以勸導為主。

環保署表示,為了維護空氣品質,車主如果經過勸導後不熄火,可以連續開罰最高上限六萬元,草案公布後預計明年三月起實施。

而其實目前在台南市,新竹市,以及台中市和嘉義市四個地方政府都已經在實施這一項規定,地方政府也都先勸導,民眾多半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