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日 星期四

九二共識造假 黃昆輝告江丙坤、賴幸媛、高孔廉

九二共識造假 黃昆輝告江丙坤、賴幸媛、高孔廉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左)昨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副董事長高孔廉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等人涉嫌偽造文書。 (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林俊宏、蘇永耀/台北報導〕
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認為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副董事長高孔廉及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明知「九二共識」不存在,二○○八年卻以海基會名義製作不實公文並發函中國海協會,昨天赴台北地檢署控告江丙坤等三人涉及偽造文書罪。

陸委會:香港會談實質內涵 無法捏造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天對此回應,「九二共識」是概括一九九二年香港會談的實質內涵,並無捏造問題,黃昆輝的提告都是舊有說法,這些指控「不是新的」。

劉德勳指出,一九九二年兩岸在香港進行文書驗證,往來函電雖對「一個中國」有不同認知,之後同意口頭描述。而九二共識是概括當年會談,用「一中各表」來說明這實質內涵;我方認定這一中是指中華民國,並無捏造問題。

一九九二年時擔任陸委會主委的黃昆輝,不滿馬政府一再宣稱有「九二共識」,因而在上月廿七日具狀控告總統馬英九、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觸犯刑法外患罪、偽造文書罪,涉嫌叛國,昨天繼而再控告賴幸媛等人。

黃昆輝指出,今年八月廿四日,高孔廉開記者會提出九二共識的證據,不過,這個證據竟是三年前由海基會主動去函海協會,表明希望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盡早恢復制度化協商,高孔廉此舉是將根本不存在的九二共識寫在公文書,明顯觸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黃昆輝說,更令人髮指的是,海協會在海基會去函後,就順勢回函將九二共識刊載在公文函,海基會和海協會唱和,硬將捏造的九二共識通謀確立在公文往來上。

此外,黃昆輝指出,高檢署將他控告總統馬英九的外患罪,列為「他」字案,他表示強烈抗議,希望高檢署不要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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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稱我代表為大使 中國代表怒離席/ 兩岸互不否認? 拆穿馬謊言! 2011-11-04
記者鄒景雯/特稿
真理與虛假,靠實踐來檢驗,禁不起驗證的,被拆穿西洋鏡之餘,要麼盡快補強證據,要麼虛心修正假設,若兩者都不做,執意要堅持已經被認知的錯誤,那就不僅是虛假而已了。
新近政府政策又被事實檢驗的另一例是,馬英九講了三年多的所謂「兩岸已經做到了互不否認」,是真、或偽?

我們的駐菲代表李傳通在菲國參加一個民間的文化論壇,中方受邀的是一個頭銜為中國對外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北京市府人民參事的角色,這個沒名號的人物,得知 馬政府的外交官在現場後,當場有幾個反應:第一,先要求活動不得涉及政治,經保證後,才進場;第二,入座後,把馬政府的官員視同大敵,嚴密「監控」;第 三,當菲律賓文化中心總裁介紹馬政府的來人是「大使」時,這號人物立即變臉、拂袖而去;第四,這號人物「嚴正」表示:在一中原則下,不得出現兩個中國。第 五,等馬政府官員離開後,這號人物才重回會場。

以上這一連串的連續動作,嚴格而言還不算是正式的外交場域,但是中方人士擺出來的肢體語言與政治宣示,一致都是「堅壁清野」。甚至怕馬政府打馬虎眼、裝聽不懂,此廝甚至公然告訴媒體:不能接受任何人把台灣「代表」稱為「大使」。

兩岸到底有沒有做到「互不否認」?聽其言,觀其行,經過這個案例測試後,結論是:至少到目前為止,馬英九一直在對二千三百萬人說謊。而且此廝很絕,讓說謊者這次連鬼扯的空間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