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星期三

監院禮堂證婚 綠營告發王建煊涉圖利 / 監委批王建煊「假道學」/ 學者論法︰ 動用人員公物明顯違法

監院禮堂證婚,綠營告發王建煊涉圖利
〔記者林恕暉、陳慧萍、曾韋禎/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將禮堂私用,上班時間替友人證婚,民進黨昨天再度批判王建煊把監察院搞成婚禮顧問公司,並寄出告發狀給台北地檢署,告發王建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呼籲北檢儘速偵辦。
部分監委串連 要內部調查

據了解,不少監察委員對自家院長涉公器私用的不當作為頗有意見,批王建煊「假道學」、不務正業;部分監委更串連,要對王建煊進行內部調查,他們說:「監委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痛斥,這樣的監察院不成體統,如何正人?監委查其他人的案子就主動積極,為何事情發生在監院,監委不敢公開跳出來調查王建煊?監察院真的可以廢了!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表示,身為公務員,上班時間只能處理公務,不能處理私人婚禮,但王建煊仗恃院長權力,把公家資源拿來私人使用,還知法犯法,把監察院搞成婚禮顧問公司,利用監察院資源拿來作自己人情,相當離譜。

監院:參訪插曲 非作人情

監察院副秘書長許海泉表示,該台商團體原本就是要到監院參訪,證婚儀式只是既定行程中的一段插曲,並非所謂的「作人情」;大禮堂平日也是監院接待參訪團體的其中一個場所,工友準備場地屬於正常公務範圍。
許海泉說,監察院一向「以愛心說實話」、「事實勝於雄辯」,對於民進黨的提告,監院表示尊重。

民進黨委任律師黃帝穎說,王建煊為圖利台商團體特定成員,動用監察院經費、編制人員,將監察院佈置成婚禮禮堂,並於十月七日上午上班時間,開放監察院禮堂成為特定人士、團體的婚禮場所。

民進黨告發狀指出,婚宴會場佈置、婚姻顧問服務及婚禮主持等,都與監察院職務無關,但是王建煊竟利用上班時間,命令工友佈置監察院禮堂空間,要求監察院長機 要秘書擔任婚宴司儀,從事婚宴等與監察院職務無關的事務,讓特定人士免除會場佈置、婚姻顧問服務及婚禮主持的費用負擔。

黃帝穎指出,王建煊此舉已直接圖利特定人金錢及實務上利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一、六、十一、十九條及監察院組織法第二、六條規定,王本身更是相關法令的主管,明知直接圖特定人不法利益,應以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公務員圖利罪論處。

民進黨告發狀認為,王建煊犯下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已搗毀國家清廉形象,以公有資產為特定人謀利,更破棄依法行政的民主價值,因此才依法向北檢告發,呼籲北檢儘速偵辦,以確保國家利益及廉政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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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批王建煊「假道學」  2011-11-9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上班時間利用監院大禮堂幫人證婚,不但引發輿論批評,監委私下談及此事也搖頭嘆氣,直呼「這個院長還要幫監察院惹多少麻煩?」還有監委受訪表示,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監委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可依據憲法調查違法失職的院長

王建煊公器私用引發爭議,趙榮耀、陳健民、吳豐山等多位監委昨天受訪均表示,這件事由院長協調行政單位承辦,監委事前不知情,不便評論。但不具名監委透露, 監委私下談及此事,都認為這種行為「非常不妥當」;其中一名監委還反問,「你覺得呢?」,「正常人都不會認可這樣的行為吧!」直說連要幫王說話都很困難。

一名法界出身的監委更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明文規定, 監察院對於監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同樣適用憲法相關規定,「若有監委要查監察院長違法失職,也不是不可以!」
另有監委批評,王建煊根本是「假道學」,平常對監委、公務員要求很高,動不動就說「工作散漫就是對不起人民」;還說很多公務員月領九萬,但工作量只有二萬,形同詐欺,「那他自己一個月領十幾萬,又做多少事?」

王該做的不做 還想干預監委辦案

這名監委說,監察院長能做的事非常多,例如廉政署剛成立,法官法也剛通過,和監察院職權恐將有不少扞格之處,王身為院長,就應該和其他單位溝通協調,但王該做的都不做,還想干預監委辦案,甚至多次表示,不能和監委一起辦案「很寂寞」,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還有資深監委回憶,前院長王作榮雖然任期不長,但做了很多事,例如幫監院設立調查處、招考了七十幾位調查官協助辦案等;相較之下,王建煊除了把監察院搞成不倫不類的「愛心院」、「洗腳院」,拖累監察院形象外,根本毫無建樹。

監院是否考慮將王移送監院紀律委員會處理?紀律委員會召委李復甸表示,紀律委員會審理案件有三個來源,一是院長交辦、二是院會或委員會移送、三是民眾檢舉;目前委員會還沒有接獲相關任務,尚無「理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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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現場︰王訂鮮花蛋糕主動證婚
接受證婚台商團體 曾捐款王基金會
〔記 者王貝林、陳慧萍/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被爆公器私用,上班時間在監察院禮堂為友人證婚。據記者進一步查證了解,當天原僅是台商團體的參訪行程,只是 希望王建煊在新人的結婚證書上簽名當證婚人,王建煊卻「熱心」主動表示,既然都到監院參訪了,乾脆就「順便」幫新人證婚!

據指出,王建煊自費籌設「無子西瓜社會福利基金會」,讓無子嗣的老人可以生活無慮。這個台商團體曾捐款給基金會,因此和王結識,所以王一聽到台商團體的要求,反應特別熱烈,不但主動說要為對方證婚,還主動張羅鮮花,又替新人訂了一個大蛋糕。

十月六日,監察院秘書處接獲王建煊辦公室直接交辦,隔天上午王建煊要在監院禮堂幫一對新人證婚,秘書處隨即派負責佈置禮堂的「機動班」五、六人從下午開始連 夜佈置,在禮堂拉上寫有新人姓名的祝賀紅布條、搭起羅馬柱、佈置鮮花,台下再擺好五、六十張觀禮的座椅,雖然倉促準備卻仍有模有樣的婚禮禮堂,佈置就緒。

佈置過程之中,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秘書處長黃坤城都特別到場緊盯細節,可見監察院高層對此次監察院首次舉辦證婚儀式的重視程度。

秘書處動員 連夜佈置禮堂

十月七日早上十一時許,一輛遊覽車停在監察院大門口,因先前參訪總統府的行程略有延宕,原訂先在簡報室聽取簡報的行程取消,五十幾位來賓在公關室人員帶領下,直接進入禮堂就座。

婚禮由王建煊的辦公室主任包歸雁主持,監察院簡單準備咖啡和茶水讓來賓享用,現場有五、六名工作人員進進出出,負責遞茶水等接待工作。王建煊進入禮堂,在「幸福婚姻」的長篇大論後,總算完成隆重的證婚儀式,眾人忙著為穿著婚紗的新人拍照、與王建煊合照。

奉上咖啡茶水 供應便當
由於中午用餐時間已到,王建煊還交代秘書到監察院外面購買便當。眾人邊吃便當邊聊,在下午快二點時,才與新人一起帶著完成福證的喜悅,搭上遊覽車離開。

婚禮過程中,不少監察院員工看到監院禮堂內有新人穿婚紗,還有眾多賓客出入,都覺得相當新奇,還有人跟著站在禮堂門口「觀禮」,發現證婚人竟是王建煊,都覺得實在有點離譜。

雖然監察院內部對首次出現婚禮議論紛紛,但對王建煊的不當做法,至今仍無監委公開質疑王建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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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論法︰ 動用人員公物明顯違法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監察院長王建煊涉嫌利用監察院資源於上班時間為友人在監察院禮堂證婚,昨天監察院院會竟未提及此爭議。民進黨立委痛斥,這樣的監察院不成體統,如何正人?法律學者也認為王建煊有圖利他人之嫌。
監院院會噤聲 立委批不如廢院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王建煊帶頭做出這麼荒謬的行為,當時就有監委私下痛斥亂搞,嗆王應辭掉監察院長;結果在監察院會竟沒有半個監委敢提及此事,這種只敢指責他人,不敢正己的監察院,還有什麼立場去糾彈其他公務機關?

林說,當前空軍司令雷玉其娶媳涉公器私用,馬上有監委跳出來,主動調查此案;類似事件現在發生在監察院,為什麼監委們都噤若寒蟬了?

林淑芬痛斥,由這種帶頭違法的監察院長,率領著一群只敢糾正他人的監察委員們,這樣的監察院,還是趁早廢了吧!

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惠峰認為,王建煊此舉有圖利他人之嫌;利益並不以金錢往來為必要,只要減少對方的金錢支出,也算是圖利。如果因為監察院的工友、員工幫忙佈置禮堂,讓原本需要自掏腰包舉辦婚禮的新人省下一筆開銷,這就涉嫌公器私用了。

許惠峰指出,公務員領受人民的納稅錢,其工作時數也有價值;若利用上班時間從事私人事務,也是嚴重不妥。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陳耀祥指出,王的行為有違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嫌,公家資源應做為公務使用,王身為掌握實質權力的行政首長,更應懂得保持距離。

陳耀祥也表示,公務員服務法清楚規範,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圖利自己或他人,執行職務遇有利害事件應行迴避,非因職務所需不得動用公物。王在上班時間,利用監察院資源為友人證婚,已明顯違背公務員服務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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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該自我了斷啦!  2011-11-10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監察權是由國會行使,在台灣,現在使用的「五權憲法」則把監察權從立 法院獨立而出成為監察院。在這部烏魯木齊憲法尚未廢除或修訂前,暫且就以現制而論,孫文當初之所以特別強調監察權,主張由獨立之監察院職司百官風憲,相當 原因受到中國古代御史諫官制度的影響,一方面避免國會專制,一方面在強化澄清吏治、整飭官箴的功能,這套制度自一九四九年移到台灣施行以來,歷任監察院長 所領導的監察院,大概從沒有像這個時刻這麼瘋狂的了。

有句話說:上帝要毀滅一個人之前,必先使其瘋狂。現任的監察院長是虔誠的基督徒,監察 院既然已經陷入瘋狂,同時監察院內部居然無法形成一點點的內控機制,防止監察院走向瘋狂,這恐怕說明了終結監察院的時刻業已日漸接近了。

馬英九所任命的院長王建煊,二○○八年上任之初,曾經對內部訓示:監院要發揮職權,就要查「能彈劾人的大案」,至於也屬於監院職權的人民陳情案,「都是一些小屁屁」。現在三年多過去了,大案與小屁屁?國人實在沒有正面印象。監察院在上班時間改行舉辦免費婚宴,大禮堂提供新人「參觀」,監察院長親自證婚,院長辦公室主任主持儀式,監察院員工在場招待,倒是鬧得沸沸揚揚。下一步,若有與王院長更具私交的友人要求:全院二十九名監委應全員出列擔任活動布景供新人拍照,想必也不無可能。

監察院「公器私用」,這已經不只是「社會觀感」問題,而是涉嫌違法的院長級大案。按照目前的體制,有兩個途徑依法處 理,一個是由監察委員基於法定職掌,就涉及本婚禮案的王院長以降一干公務人員進行調查,這屬於自我了斷;如果所有現任監委並無自省能力,那麼還有外控機 制,反對黨已經向台北地檢署寄出告發狀,告發王建煊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並呼籲北檢儘速偵辦。此外,還有一道民意防線,如果前述體制內機關該作為卻 不作為,這筆帳當然就要找提名王的馬英九來算。

依照十月七日這場婚禮的相關具體事證來看,這個案件可能涉及的範圍,其犖犖大者,至少包括三 個層次,首先,在公務員圖利罪部分,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明訂公務員不得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私人不法之利益,否則將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 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王在公署代辦賓客五十人之婚禮,若不違法,難道可為通例?其次,監察院做為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監 察院組織法第二條規定,監察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第六條也說,監察院院長綜理院務,並監督所屬機關。而王身為相關法令的主管,卻明知故犯,是否惡性重 大?第三,公務人員服務法以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亦分別清楚規範,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圖利自己或他人,非因職務所需不得動用公物,執行職務遇有利害事 件應行迴避,這些條文,王有哪一點做到?

馬政府從上到下是個崇尚標榜仁義道德的政權,堂堂的監察院,照理是馬政府中的糾察隊與防腐劑,也就 是標竿中的標竿,如果,監察院現在公然成了院長密友招待所兼小豬取締場,而國民黨仍覺得無所謂,還要多所包庇維護,這就印證了「上下交相賊」是個事實,馬 政府從上到下都在騙,根本是個私相授受、違法亂紀、不折不扣的「偽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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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批王建煊違法圖利「比雷玉其誇張」
指雷辦子婚宴至少是下班時間
〔記 者林恕暉、陳慧萍、李宇欣/台北報導〕民進黨委任律師黃帝穎昨以書狀正式向監院檢舉監察院長王建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涉嫌圖利。

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說,前空軍司令雷玉其今年初因找部屬協助兒子辦婚宴而下台,但雷婚宴還是在下班時間,王建煊比雷玉其更誇張,監察院應該「打自己的老 虎」、立即展開調查。

葉耀鵬代表受理:依程序派查

監院昨由 值日監委葉耀鵬代表受理陳情,他表示將依程序交付委員會派查。根據監院相關規定,監委調查人民陳情、檢舉事項,除了申請自動調查,也可依院會或各委員會之 決議,推派委員調查案件;監委依籤定席次輪流擔任,除依規定應行迴避者外,不得辭查。

陳其邁說,王建煊的行為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王建煊 與雷玉其都要求部屬辦婚禮,但雷並未在上班時間使用自家空軍司令部的禮堂,王建煊的情節比雷玉其更嚴重,呼籲監察院應該打自己的老虎給人民看看。

綠委:公器私用累犯 不應放過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昨批評,既然王建煊貴為監察院長,就 必須以高道德標準來檢驗,何況王建煊使用公家的資源,不僅違法,也傷害到監察院的形象和權威,「連院長都無法以身作則的監察院,今後該如何糾舉、彈劾別 人?」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也說,王建煊過去曾在監察院內召開記者會,公開行銷他自己所出的書,他公器私用已經是累犯,不應再被放過。

監委:刮人鬍子前 自己應先刮

一名監委受訪表示,監察院平日監督各行政機關,但「刮 別人鬍子前,也應將自己的鬍子刮乾淨」,院長公器私用,事後竟絲毫不覺得自己有錯,這件事對監察院形象非常傷,「既然院長平日愛說自己為人坦蕩,相信他也 會贊同監委對這件事秉公處理。」

另有監委舉考試院為例,指出考試院在姚嘉文擔任院長期間,針對如何接待參訪團體建立內規,包括在什麼時間、 使用哪些公務空間等,均有明確規範,目前監院對此仍欠缺規範,盼監院正式調查後,除釐清爭議,也能建立制度,不能說「大家不能做的事情,院長就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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