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2日 星期六

名家精選》江迅:要找個有擔當的人 / 大陸對台官員眼中的馬英九沒擔當?

大陸對台官員眼中的馬英九沒擔當?

名家精選》江迅:要找個有擔當的人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1年11月11日 13:50
  • 本文作者江迅,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理事,香港《亞洲週刊》資深特派員。

文/江迅

在北京,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一位官員餐聚,談到台灣總統馬英九構想「黃金十年」,提出恰簽「兩岸和平協議」,而後又補充提議,是否簽署協議「交付台灣人民公投」決定。

那位官員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說了一個小故事——

中學不允許學生談戀愛,上初中的女兒回家說,老師這麼「教育」他們:「你們要談戀愛,沒問題啊,但你們一定要找個有擔當的,你說那些一見到老師就把你的手甩開的,要來有什麼用?」

當時,聽那位國台辦官員這麼說,一時沒能理解,事後再細細品味,才有所覺悟:馬英九主動提出「談戀愛」,要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對北京而言,當然是好事,但民進黨一衝擊,他旋即「甩開手」,表明要公投,由民意決定。在那位國台辦官員眼中,馬英九是個「沒有擔當」的人。

北京將台灣展現高度民意的公投,視為可能引發台獨勢力上升的洪水猛獸,對此極為排斥。這是北京的習慣性思維。台灣公投,即按照《公民投票法》,在中華民國 自由地區(台澎金馬)為範圍實施的公民投票。投票以普通、平等、直接、不記名等方式進行。至今,台灣全國性公民投票,已有6案:2004年3月20日,陳 水扁提出2項公投;2008年1月12日,由游錫堃提出;20089年1月12日,由王建煊提出;2008年3月22日,再由游錫堃提出;2008年3月 22日,由蕭萬長提出。這6案,都因投票人數未達50%門檻而遭否決。公民投票人的通過門檻,必須同時符合兩條件:投票率達50%以上;有效投票數超過 1/2同意者。

原文網址: 名家精選》江迅:要找個有擔當的人 (第1頁/共4頁)| 政治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1/11/301-2757028.htm#ixzz1dYTafIBF

一個月前,馬英九率先掌握議題,攻勢凌厲。他說,未來10年內,如果台灣內部有高度共識,兩岸累積足夠互信,並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原則下, 可考慮簽署「兩岸和平協議」。處於被動的蔡英文,旋即拋出公投議題回擊,反守為攻。馬英九隨即跟進,強調未來若推動和平協議,會先交付人民公投。民進黨立 院黨團順勢推出《公投法》修正草案,強制限定兩岸間所有政治協商,事前事後都需交付公投,在國民黨封殺下,民進黨提議遭致擱置。

對此,北京最初冷眼以對,似乎一時摸不着頭腦。在馬英九提出「兩岸和平協議」的九天後,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才首度開腔: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符合中華民族整體利益,是兩岸同胞共同願望,是大陸多年來的主張,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然願景。希望兩岸加強交流,增進互信,逐步創造條件。政治協商是一個不斷創造條件,將來水到渠成的事情,不應該允許任何政治勢力借機進行政治炒作,撈取政治利益。

凡是涉及兩岸關係的重大問題,都應考慮兩岸同胞願望,都應有利於確保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大陸現在推動兩岸協商的思路仍然是先經後政、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當前要做好經濟方面的合作,還要增加文化方面的內容,至於政治方面的議題,是客觀存在,遲早會面對的,雙方應共同努力,為今後破解政治難題創造條件。

這番話的關鍵詞:和平協議是「政治協商」,應「先經後政」,是「今後」「水到渠成」的事,兩岸重大問題,應由「兩岸同胞」定奪。

由此可見,北京在此次台灣選舉中雖力撐馬英九的立場,但再次表明反對在兩岸問題上由台灣「公投」主導的立場,對蔡英文「公投相關專題」主張的明確反對,也 隱含對馬英九提「簽兩岸和平協定要公投」的不滿。面對台灣選舉,北京早就在內部通告,不應挺誰,而應反誰,即反台獨和反「一中」的人。大陸已將兩岸和平協議的談判,明確列入「政治協商」框架,但也表明政治協商可以不急。楊毅的話,只是北京說的能放得上枱面的話。據知,北京實為疑慮重重——

之一,北京對馬英九突然拋出兩岸和平協議議題,頗感意外,事先並不知情,台北和北京未經溝通協商,台北便率先出招。雖說,2005年以來,國共兩黨在一些場合都提到兩岸和平協議話題,2008年參選總統時,馬英九也提出如此政見。不過,此時馬英九亮出這一招,究竟是為選舉放話,還是改變原先「先經後政」理念,令人一時難以斷定。

之二,和平協議是否是個假議題,不是現在要實施,期限又長達10年。簽署和平協議,雖沒時間表,但馬英九如果當選任期最多四年,四年內若不啟動,豈不是空話?如要啟動,台灣內部準備好了嗎?涉及軍事安全和政治主權,原本難度特高,須謹慎再三,謀足而後動。以目前兩岸情勢看,並沒有洽簽的緊迫性與必要性。

之三,馬英九更表示「兩岸和平協議」要經由公投決定,這一主張違反了北京對台政策的最高準則,即台灣前途必須經由兩岸人民共同決定,不只是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決定。按台灣《公投法》的制度設計,涉及兩岸重大議題,只是讓台灣民眾投票決定,刻意排除大陸民眾在外,這無疑是一廂情願。假若兩岸和平協議真要公 投,應由兩岸人民公投,而不僅僅由台灣人公投。

中國時報民調中心最新選情追蹤民調指出,在三組人馬參選中,馬吳配的支持度是41.6%,英嘉配為36.3%,宋林配則是10.6%。民調顯示,藍綠差距 由之前的10%縮小至5%,台灣政論學者普遍認為,這應歸咎於馬英九提出洽簽「兩岸和平協議」。民意如流水,既理性,卻又無情。

 其實,馬英九亮出這一「劍」,並不俐落,也不威猛。面對民進黨的攻擊,社會的質疑,他數度變更態度,對於和平協議簽署,一會兒宣稱「沒有時間表」,一會兒揚言「不一定要簽」。

對公投的立場,也是反覆多變,最初,馬英九態度明確,翌日就改口,說「民調也是選項,透過立法院決議也未嘗不可」。難怪有北京學者認為,馬英九提出的和平 協議,與國共共識的和平協議內涵差距越來越大,與拒絕最終統一而長期維護兩岸分裂,即「和平分裂」的主張越來越趨同。馬英九是個沒有擔當的政治人物。

(本文作者江迅,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理事,香港《亞洲週刊》資深特派員。本文由兩岸公評網推薦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