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國營事業虧損黑洞 3000億待填

國營事業虧損黑洞 3000億待填
績效不彰 有拖垮政府財政之虞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經濟部國營會日前才為國營事業背書,強調其績效良好。立法院預算中心的「一○一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卻指出,國營事業缺乏競爭力,經營績效不彰,明年度待填補虧損將高達三千多億元,有拖垮政府財政之虞。

根據明年度國營事業預算書,虧損的有台電、自來水公司、台鐵,虧損總額約八百五十七億六千餘萬元,連同以前年度累積虧損二千一百七十一億六千餘萬元,總計待 填補虧損達三千零二十九億三千餘萬元;但明年度預算僅有撥用盈餘及資本公積十三億四千餘萬元,仍待填補虧損三千零一十五億八千餘萬元,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台電、水公司、台鐵、榮工上榜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營事業缺乏競爭力,經營績效不彰,部分事業因長期獨占的保護,積重難返,年年發生虧損,仰賴政府增資填補,有拖垮政府財政之虞;而待填補虧損從九十三年度的四百五十九億餘元,至今已呈倍數成長,財務狀況惡化情況遽增,累積虧損速度遠遠超過填補速度。

根據審計部九十九年度審核報告,有四家國營事業虧損,分別為台電、自來水公司、台鐵及榮民工程公司。同時,扣除已民營化的國營事業,漢翔、台鐵累積虧損占資本額比率分別高達三成三及七成二,已接近或已超過資本額二分之一。

預算中心要求依照「公司法」規定向股東會報告,主管機關也應該協助改善財務結構,不應放任待彌補虧損日益惡化,以免當資產不足抵償負債時,出現破產的情形。

報告指出,預算法規定,營業基金虧損可以撥用未分配盈餘、撥用公積、折減資本及出資填補等方式填補,但以九十九年度預算為例,政府出資撥補虧損共計一百七十 二億元,待填補虧損仍有一千八百二十六億元,各國營事業卻未自行填補虧損或減資,以致無法有效縮減財務缺口,雖然明年度預算有編列撥用盈餘彌補虧損,但也 僅止十三億餘元,政府則因財政收支短差嚴重,已無出資填補能力,任由國營事業累積虧損惡化資本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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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國營事業都獨佔、經營不善,韓國才幾年就大幅領先台灣
獨佔+浪費,還會鉅額虧損
老百姓有什麼辦法?
誰能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