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 星期四

指馬收獻金,藍營告雙雄 / 劉文雄則強調,所言有憑有據

指馬收獻金 藍營告雙雄
〔記者林俊宏、陳慧萍、施曉光/台北報導〕
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認為親民黨立委候選人劉文 雄日前在電視談話性節目,指控馬總統不乾淨、收幾億元獻金,加上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質疑馬收取富邦一千五百萬元獻金,意圖使人不當選,昨赴台北地檢署控告 劉、莊兩人涉嫌違反選罷法。她並強調,未來只要是不實指控與抹黑,國民黨將採「抹黑一次,提告一次」的原則因應。

莊︰將反控誣告 劉︰所言有憑據

莊瑞雄昨表示,國民黨亂告,他將反控誣告。莊強調,蔡明忠在法院證稱○八年捐一千五百萬給國民黨,後來說記錯時間,但他可沒說沒捐給國民黨,錢到哪裡去?國民黨應講清楚;且王金平說蔡捐一千萬,到底一筆還是兩筆,國民黨也應給社會一個交代。

劉文雄則強調,所言有憑有據,他並透露,有一群中小企業老闆正醞釀集體出面證實,「時間、地點、人物都很清楚」。一旦這些人願意站出來,絕對可以「一槍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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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控管司法官的考試及格人數,
嚴密的掌控司法人員的考績和升遷,
對執政的人是有很多潛在的操作空間,
更是打擊異己的有力武器。

選擇性辦案,解釋權高高在上,

當法官真好,即使判決完全相反,也不必負責
不像醫師,容易過勞死、無醫療過失也會被告
俗云: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對於權貴,起訴是障眼法,一審判無期,二審減半,三審無罪。(定讞後就是免死金牌)
(拖到三審,會注意的人已經很少,媒體不要登太大就好了)

隱瞞自己有美國籍,卻嚴厲指責別人的李慶安
是個好例子,她不會判詐欺,也不必還詐領的所得
只不過在歷史上是個諷刺的案例
對台灣人而言是個殘酷的案例 
她的錯誤判斷 (考驗的魔障沒過) 毀了一世英名,
(
也毀了我心目中寵拜的偶像,唉!)
卻向世人揭開、證明台灣法院的黑幕

披著民主糖衣,台灣人只有希望的權力

** 只要你自己願意把票投給他, 他們怎麼會有愧疚感呢?~1(蔡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