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姜提昂
檢察總長說,沒有辦綠不辦藍,並舉「富邦」及「夢想家」辦理情形為證。可惜他越說,就越強化人民觀感:每辦綠,必「偵查不公開」到「天下盡知」,天天有新聞、有畫面。這回辦藍,多體貼?非得總長開口,才知道原來已經辦啦?如此靜悄悄?
「一 千五百萬」、「夢想家」如此具體,怎麼沒像辦綠那樣,立刻搜索,先查扣證物再說?堂堂部長級官員,在文件上「註記錯誤日期資訊」企圖一槍斃掉小英;這麼嚴 重的政府作弊,道歉就沒事?說甚麼密查?該查就公開查!辦藍就要這麼小心體貼嗎?總長還提到幾個「簽結」、「不起訴」,為何也靜悄悄?既然沒問題,為何不 早一點大聲還藍清白?
因此,合理判斷「夢想家」所謂「主動送檢調」,乃師法「新生高」,不過是尋求司法「保護」,即使辦藍,也會很體貼的老梗而已!同理,「研議」幾天終於提告的「馬收受兩億獻金」案,圖的還不就是想讓馬以「進入司法」為由脫身?
請勿小看老招,「清廉」虛名是馬可以「無能」到肆無忌憚,可以耍詐治國、出賣主權到面不改色的最後憑藉,有多少人因為「至少他清廉」而含恨投馬?
馬民調之所以能守住盤局,關鍵就在於「乾淨」假象有效蒙蔽部分選民思維;金所謂的「清廉是選戰主軸」,事實上也點出馬要害。
客觀而言,蔡宋既競爭又聯合之勢早已成形,宋軍既然說證人已就位,何須等馬來告?司法必淪為馬的緩衝之地;選後天下底定,誰還願意作證?而「馬又沒事,宋又虛發」,宋歷史評價豈不也回到宋名言:「又來了」? (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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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控管司法官的考試及格人數,
嚴密的掌控司法人員的考績和升遷,
嚴密的掌控司法人員的考績和升遷,
對執政的人是有很多潛在的操作空間,
更是打擊異己的有力武器。
選擇性辦案,解釋權高高在上,
當法官真好,即使判決完全相反,也不必負責
不像醫師,容易過勞死、無醫療過失也會被告
選擇性辦案,解釋權高高在上,
當法官真好,即使判決完全相反,也不必負責
不像醫師,容易過勞死、無醫療過失也會被告
俗云: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對於權貴,起訴是障眼法,一審判無期,二審減半,三審無罪。(定讞後就是免死金牌)
對於權貴,起訴是障眼法,一審判無期,二審減半,三審無罪。(定讞後就是免死金牌)
(拖到三審,會注意的人已經很少,媒體不要登太大就好了)
隱瞞自己有美國籍,卻嚴厲指責別人的李慶安
只不過在歷史上是個諷刺的案例
對台灣人而言是個殘酷的案例
她的錯誤判斷 (考驗的魔障沒過) 毀了一世英名,
(也毀了我心目中寵拜的偶像,唉!)
卻向世人揭開、證明台灣法院的黑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