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特偵查宇昌/澄社社長黃國昌:太上檢察官 莫傷害司法

特偵查宇昌/澄社社長黃國昌:太上檢察官 莫傷害司法  2011-12-16
記者蘇永耀/專訪
特偵組在總統選前大動作介入「宇昌案」,引發強大爭議。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澄社社長黃國昌昨受訪說,特偵組有如太上檢察官,如果因此配合政治人物演出,已脆弱的台灣司法恐有崩潰之虞。

黃國昌指出,總統大選前夕,特偵組針對不是新發生的宇昌案,且是多年的事情,突然配合政治力的炒作介入,對民主造成傷害。他強調,不管民眾的政治立場如何,都應體認大家都是共同生活在這樣的司法制度之下。

做為法律人,他說,實在很難接受看到台灣法治變成這樣。他並檢討說,當初修正法院組織法,設置「特偵組」,立法理由為何?絕不是在選舉前夕配合政治人物來進行操作

配合政治人物演出 脆弱司法恐崩潰

對司法權發動,黃國昌說,陳瑞仁檢察官曾說:「誰控制檢察官,誰控制司法。」檢察官濫權更是可怕;成立特偵組後,原本一出拳是傷害四、五分,現在則達九、十分。

黃國昌認為,從台灣法治的現實情況,在這種脈絡下強制處分權,例如搜索、扣押,或只要進行約談,民眾還搞不懂事情真相,只曉得「特偵組有動作了」。然而,即便是單純的約談,偵查不公開也從來沒有真正落實與實踐過。

黃國昌說,當事人接受約談後,往往講話內容「會透過神秘方式出現在報紙上」,然後內部徹查後卻說沒洩密。而且報導出來的新聞與當事人所講的不一致,但檢察官又不會出面來澄清。

所以,黃國昌指出,從約談動作一開始,被約談人「就受到重傷害」,更不用說搜索與扣押。

針對「宇昌案」,黃國昌研判,特偵組或許不至於在大選前「太粗暴」,但特偵組介入高度敏感的案件,本身就是問題。
未來應如何從制度面讓選舉公平法制化,並重新檢討應否創造特偵組這套形同「太上檢察官」的組織。

黃國昌說,朝野政黨都有執政機會,不該在掌握權力的時候,想要利用司法影響政治遊戲。台灣司法改革走了一、二十年,實際進展只有一點點;但若出現濫用司法手段,哪怕僅一件,都會讓已很脆弱的司法有崩潰之虞。

黃國昌強調,台灣與中國最大的差異,就是中國的司法制度,完全不受到人民的信任,難道台灣要走向與中國同樣的道路嗎?他鄭重呼籲特偵組檢察官,要讓社會認為司法值得信賴,而非配合政治人物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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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官真好,即使判決完全相反,也不必負責
不像醫師,容易過勞死、無醫療過失也會被告
(可能不稱職的法官把一位很好的醫師課了過當的刑責)
達官、權貴一審判無期,二審減半,三審無罪,
(拖到三審,會注意的人已經很少,媒體不要登太大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