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2個月內搶劫4次 慣犯屢交保

2個月內搶劫4次 慣犯屢交保
陳嫌騎著偷來的機車,在永和保平路當街行搶一名29歲張姓女子的皮包,被監視錄影機拍下來。 (記者卓冠廷翻攝)
警方於昨日將陳嫌依搶奪、偷竊罪「再次」移送檢方偵訊。 (記者卓冠廷攝)

〔記 者卓冠廷、林俊宏、何瑞玲/台北報導〕搶劫、竊盜慣犯陳威良,10月13日行搶被抓,檢方14日裁定交保;15日他又偷鄰居東西,當天被警方逮回籠,但檢 方未聲請羈押,陳嫌遂於11、12月,又在中和、永和連犯3宗搶案,昨他再度落網。有警察不禁抱怨,辛苦抓到慣犯,卻屢被交保,嚴重危害社會治安。

抓了放 放又抓 警怨嘸採工…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則說,陳威良騎機車搶奪衣物未遂與偷竊,兩案犯罪手法不同,並未針對同一犯罪有反覆實施之虞,故檢方未採預防性羈押來聲押,也不能單以被告有前科就想押人。
據了解,有多項毒品、搶奪及竊盜前科的34歲陳嫌,因缺錢吸毒而屢次犯案,且都鎖定落單女子下手。10月13日中午在新店區騎機車涉搶50歲李姓女子未遂,被新店警方制伏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訊。

14日,檢方裁定他3000元交保,15日陳嫌又用螺絲起子撬開鄰宅門戶,偷走手鐲及手錶,價值約5000元,一個小時後再被警方逮回籠,但16日檢方未聲押,陳嫌再走出地檢署。

警方表示,陳嫌疑因需錢買毒,又於11月29日、12月1日晚,在中和地區犯下兩宗搶奪案件,共得手1500元;本月5日凌晨,陳嫌騎著偷來的機車,在永和區保平路前,當街搶29歲張女的皮包,搶到iPhone手機及20000元。陳嫌犯案後,還刻意將機車停回原處。

永和警方昨日在網咖內逮到陳嫌,當時陳嫌還正在玩線上遊戲,渾然不知警方已盯上他,警方昨將他依搶奪、偷竊罪移送板橋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