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中國公安奪產 台商冤坐7月黑牢

中國公安奪產 台商冤坐7月黑牢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
又發生台商赴中投資,卻遭中國公安掠奪資產構陷入獄事件。國民 黨立委羅淑蕾與北市議員秦慧珠昨陪同張姓台商召開記者會,控訴他父親早年在中國投資公司,遭內部員工和中國公安聯手私吞,他為了追回公司,卻被公安構陷 「聯合詐欺」罪名,遭羈押長達七個月。

陸委會:爭取公正司法審理

陸委會法政處科長陳永智說,陸委會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並透過海基會與對岸聯繫,盡全力向中國反映,希望張姓台商能在公正立場上進行司法審理,讓台商權益受保障 。

張姓台商說,他的父親生前在中國安徽省投資公司,父親過世後,在公司服務十多年的幹部卻非法私吞公司,他在九十八年舉報公司虛假出資,經中國滁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查證屬實,當他準備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卻被侵吞私產的幹部勾結安徽省定遠縣公安局長,構陷他「聯合詐欺」罪名,前後遭拘禁長達七個月。

張姓台商說,所幸最後檢察官認為罪證不足不予起訴,才還他清白,但他在這段期間所遭受的屈辱與非人道對待,一般人實難想像,他不甘心中國公權力淪為私人打手迫害台商,決定挺身揭發,避免其他台商有再被迫害的可能。

立委:凸顯對岸投資風險

羅淑蕾說,張姓台商的個案,凸顯了大陸投資的風險。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應儘速簽訂,才能保障台商權益。

不過,羅淑蕾追問陸委會,在中國有多少台商面臨類似案件,陸委會卻無法提出數據,引發羅淑蕾不滿。羅淑蕾呼籲,陸委會應適時提供台商法律諮詢服務與律師,以及相關協助,而不是無視台商在中國面臨迫害,卻孤立無援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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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為邦 著
《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





高為邦在他的新書中一再強調一個結論:
到目前為止, 沒有一個受害台商能討回公道!!


     前總統李登輝序
     李逸洋序
     自序
1.  不履行承諾 套牢臺商
2.  不履行合約 侵占臺商權益
3.  不遵守法律 掠奪臺商資產
4.  假合資 真詐財
5.  假借據 真要錢
6.  強取利益 不從囚禁
7.  先囚禁 再掠奪
8.  白道撐腰 黑道威脅
9.  勾結銀行貸款 債務套牢台商
10. 銀行掠奪台商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