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 星期五

國際記協指台灣公眾人物以司法威脅記者,傷害言論自由 / 從謝國樑到黃敏惠

國際記協指台灣公眾人物以司法威脅記者,傷害言論自由
國際記者聯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對台灣各界持續利用毀謗官司壓迫言論自由的行徑表達憂心,強調公眾人物以刑事訴究和扣押資產等手段威脅記者,傷害言論自由。
新聞網站「新頭殼」記者也是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主席林朝億,以及新聞網站負責人蘇正平遭到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提起毀謗官司一事,民事庭十月二十七日二度開庭。國際記者聯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二十六日呼應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的主張,發出上述聲明。

聲明指出,「允許公眾人物以刑事訴究和扣押資產等手段威脅記者的刑事毀謗罪,對言論自由造成傷害。這樣的法律與問責制和透明性是不相容的。」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對上述二人提起的誹謗官司,主要針對新頭殼在9月2日刊載的1則報導所做的反應。

這篇報導指出謝國樑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針對台灣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傳播媒體通路申請案舉行公聽會前夕進行密會。

國際記者聯盟(也稱國際記協)這項聲明指出,旺旺集團所屬的旺中寬頻既已擁有數家台灣報社、雜誌與有線、無線電視台。他們計劃進行的併購案可望使該公司以新台幣760億元再購入11家有線電視公司,允許該公司掌握台灣23%的有線電視收視戶。這項收購將使該公司控制台灣1/3的媒體市場。

林朝億該篇報導質疑謝國樑與NCC官員密會的動機,但也引述了謝國樑否認該次密會對NCC施加任何不正當壓力的說法。但是謝國樑在控告林朝億及蘇正平時,成功地讓法庭對林1/3的薪資進行假扣押,作為未來可能損失的擔保。

儘管謝國樑隨後在媒體的批評下宣布將撤回假扣押的主張,國際記者聯盟還是憂心台灣的法律在公開聽審前可以被利用來假扣押被告的資產,威脅到記者的生計。

國際記者聯盟亞太分會(IFJ Asia-Pacific)指出,「『問責』(Accountability)是民主社會的基石。報導攸關公共利益的是件,並要求公僕對他們的行為負責,原本就是媒體的責任。」

國際記者聯盟敦促台灣政府廢除當前的毀謗罪法條,並將毀謗罪改定為民事過犯,相對確保媒體自由,以及記者針對公共利益事務的報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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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謝國樑到黃敏惠  2011-11-22
◎ 王暐婷
在民主法治的台灣社會,近來竟然層出不窮的發生高層政治人物控告媒體的荒唐行徑。
公眾人物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人物,而掌握行政權或預算分配審核權、支配全國納稅人所繳納的稅金之政治人物,更應該接受全民監督,豈可動輒興訟,殘害民主監督機制?

例如前些日子中國國民黨立委謝國樑,針對網路媒體《新頭殼》記者林朝億報導,認為與事實不符,提出控告,並進行假扣押(目前已撤除),這樣的大動作,都會使新聞記者噤若寒蟬,並產生迫害言論自由的負面效果。

新聞的獨立自主與社會的守望監督,是民主國家最主要的財產!沒有新聞自由,何來民主的聲音?今天又看到中國國民黨副主席、嘉義市長黃敏惠控告《壹週刊》,實在不妥! (作者為東吳大學學生,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