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

台灣民主自由人權調查 司法機關獨立審判最低分

台灣民主自由人權調查 司法機關獨立審判最低分


林思慧

2011年12月8日 21:40
  • 台灣民主自由人權調查 比去年增加0.21分(圖/記者林思慧攝)

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台灣民主基金會8日公佈台灣民主自由人權調查結果,在全部34項人權指標中,以居住與遷徙自由的評分最高,其次是投票權利的保障,最低的是司法機關獨立審判之程度,次低是法官沒有違反公正審判程度,顯示司法風紀仍受到民眾質疑,需要加強。

立法院長王金平致詞時表示,立法院2009年已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自由人權已成為政府與民間共同努力的依據,但調查顯示,在外勞、外籍配偶人權方面比較沒受到重視,應將這列為重要項目,提醒政府多加以注意這部分。

在全部34項人權指標中,以居住與遷徙自由的評分最高為4.11分,其次是投票權利的保障4.03分,最低的是司法機關獨立審判之程度2.34分,次低是法官沒有違反公正審判程度2.35分,顯示司法風紀仍受到民眾質疑,需要加強。

調查指出,民眾對於政府保障人權的評價為3.03分,比去年增加0.21分,其中政黨傾向泛藍民眾評分較高為3.41分,中部地區民眾評分較低為2.8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