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總統大選》綠爆馬違法收政治獻金 明檢舉 / 彩虹連線指控:馬違法收受得標廠商獻金

總統大選》綠爆馬違法收政治獻金 明檢舉 


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李建昌(右起)、阮昭雄、姚文智召開記者會,指馬英九收受得標廠商政治獻金,疑似涉及利益輸送。(記者簡榮豐攝)
〔本報訊〕民進黨北市立委候選人阮昭雄、李建昌、姚文智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馬英九在北市長任內就接受捷運文湖線的承包商『工信工程』政治獻金,明顯違反政治獻金法。」

承包市府工程 質疑馬接受6筆獻金不當

民進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組成的「彩虹連線」,今天由阮昭雄、李建昌、姚文智3人出面爆料。阮昭雄表示,「馬擔任市長時,『工信工程』大股東潘榮俊及其他董監事等6人捐錢給馬,該公司當時尚在履行內湖捷運工程的契約,此舉違反政治獻金法第7條,『有採購契約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姚文智痛批,「國民黨質疑宇昌案有旋轉門的問題,但馬英九做法更大膽,直接接受決標廠商的政治獻金,何況『工信工程』還是國民黨黨營事業中的關係企業,實不得參與投標,這是明目張膽的違反,難道馬不知道?」

李建昌則說,「『工信工程』大股東潘榮俊擔任國民黨4屆中央委員,期間在台北市標下許多大型案子,這些工程也都是在馬英九市長任內決標給『工信工程』,其中的過程耐人尋味。」

3人最後表示,馬英九與工信工程之間疑有利益輸送的關係,合理懷疑政治獻金僅是冰山一角,連線成員也將於明日到北檢提告發。

馬吳總部、工信工程:個人名義捐贈無違法

針對「彩虹連線」的指控,馬吳全國競選總部發言人殷瑋回應,「綠營提到的6筆政治獻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以個人名義捐贈,每筆不超過新台幣10萬元,且都經過當時的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審核認可,絕無違法事實。」

工信工程對於遭指內容,則在其網站上斥為不實傳述與惡意指控,並發表嚴正聲明,表示「本公司大股東及部份董監事於2008年對馬英九總統競選總統時之捐 贈政治獻金乙事,查皆係其在法律規範內之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無任何關係。」同時指該公司為自民國36年即合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且已上櫃十餘年,目前之大股東及所有董監事成員均依法組成,並無接受國民黨之任何資金或其黨營事業投資,絕非國民黨的相關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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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連線指控:馬違法收受得標廠商獻金
〔記者曾韋禎、彭顯鈞/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李建昌、姚文智、阮昭雄昨質疑,馬英九疑似在二○○八年總統大選期間,違法收受工信工程大股東潘俊榮等人的政治獻金。馬辦則反駁說,一切依法辦理,民進黨不要意圖藉此轉移宇昌案焦點。

工信:捐獻金皆個人行為

工信工程昨晚也在其官網發表聲明表示,公司大股東和部份董監事捐贈政治獻金,是在法律規範內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任何關係。

民進黨台北市立委候選人組成的「彩虹連線」召開記者會指控馬英九涉嫌利益輸送,收受不當政治獻金。

阮昭雄指出,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國民黨的中投公司持有工信工程十一‧二三%股份,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政黨及其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且工信工程大股東潘俊榮及其妻、女、女婿、其他董監,也都以個人名義捐款給馬英九,當時工信工程所承包的內湖捷運工程尚在履約期,也違反政治獻金法「有採 購契約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之規定。

姚文智表示,國民黨認為宇昌案應有旋轉門,但馬英九竟毫不迴避地接受決標廠商捐款。不是連左手、右手都分不清了?

李 建昌指出,工信工程潘俊榮擔任國民黨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屆中央委員,任期從一九九七年八月到二○一三年八月;工信工程卻陸續在台北市標得中山二橋拆 除及新生高架橋北端引道改建工程、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捷運內湖線、南港線、板南線、新莊線及花博景觀等鉅額標案,且多在馬英九任內所決標。為什麼馬還能 接受任內重大工程標案業者的政治獻金?

馬辦回應:一切依法辦理

馬吳全國競選總部發言人殷瑋回應,馬總統競選時的政治獻金相關事宜皆依法辦理,並無違法情事;民進黨不要因為蔡英文在宇昌案上一再迴避,就一直翻陳年舊案, 意圖轉移焦點,大打烏賊戰;應該請蔡英文站出來接受公開檢驗,就宇昌案對外進行清楚而完整的交代,才是爭取民心的正道。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指出,政治獻金法規範的是公司不得捐獻,並未禁止公司負責人以個人名義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