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

農地六萬罰款的荒謬

農地六萬罰款的荒謬
◎ 葉昱呈

拜讀徐世榮教授「農委會真惜農地乎?」一文,心有戚戚焉。

事實上,台灣的農地問題,除了釋出浮濫,未實施總量管制外,農地使用管制法規無法落實,亦是主要因素。按現行農地違規使用,係依據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其罰則包括罰鍰、停止供水、供電、強制拆除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應能有效遏阻違規行為,但依據筆者辦理土地使用管制業務多年的經驗,發現區域計畫法相關法令規定相當繁瑣難懂,導致許多民眾一不小心即誤觸法網。

筆者曾見過一名地主在農地上堆置蓋房子剩餘之磚塊及砂土,結果被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六萬元,該名地主直到繳納罰鍰時,仍是一臉茫然,萬萬沒想到自己既不偷又不搶,在所有的農地上堆置少量磚塊及砂土也會觸法。

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不教而殺謂之虐」,與其取締違規,還不如將農地管理法規化繁為簡,讓農民知法守法,不再任意破壞農業生產環境,才是真正疼惜農地的做法。

(作者為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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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社評論〉農委會真惜農地乎?

◎ 徐世榮

近日來農舍議題沸沸揚揚,每日都有最新發展,如今多位國民黨要員也紛紛被爆料擁有農舍。農委會高層緊抓農地農用原則,前些日子對蘇嘉全的農舍嚴詞抨擊,展現寸土不讓的決心,儼然一副台灣農地守護者的模樣,如今卻是噤若寒蟬,判若二人。農委會真的愛惜農地嗎?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農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先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農委會身為主管機關,對於農地之保護扮演著關鍵角色,但歷年來,農委會有保護台灣的農地?還是積極配合地方政府或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釋出農地?由統計數字來看,應是以後者居多。

根據資料顯示,台灣農地面積平均每年約減少一萬三千餘公頃,約等於半個台北市,五百個大安森林公園,這些農地大抵皆變更為都市土地。這些變更其實有許多是與土地徵收有關,例如苗栗大埔、苗栗灣寶、彰化相思寮、彰化田中高鐵特定區、新竹竹北璞玉計畫、新竹竹東二重埔等,試問,除了灣寶外,其他眾多的土地開發變更案呢?我們有看見農委會像這次農舍事件一樣,站出來堅持農地農用?我們幾乎完全聽不到,反而是民間社會的大聲疾呼。

一個不愛惜農地的農委會,會真心照顧農民嗎?農地農用一定要與農民所得的提升相互連結,否則很難實現。當我們以提升糧食自給率的公益目的來要求農地維持農用,並以土地使用管制予以限制;相對地,也就必須提供必要的補貼,而不是讓農民在現存的產銷體系裡自生自滅。在瑞士,每年政府提供每一農戶新台幣一百二十萬至一百五十萬的環境及文化直接補貼,但試問我們政府提供多少?老農津貼增加的三一六元?

寄語農委會,台灣的農地,不是僅在蘇嘉全的那二分半農地!農民應得的補貼,也絕非僅是區區增加的三一六元!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