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

廢除死刑_法律不會主動保護你

廢除死刑_法律不會主動保護你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 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 - 強姦被害人。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 洋 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是的,妳沒有看錯,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開庭時,犯人 福田 孝行 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 洋 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 - 無期徒刑。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 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本村洋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讓本村先生屏息。吉田檢察官說:

「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拼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控訴到底。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的現場演出。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的節目上。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他說:

「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占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
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桑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回應的11天後,小?總理因為腦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 5月14日逝世。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改正檢察審查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旁聽的罪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像本村先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 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法院)。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的審判,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 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辯護團的主任律師 - 安田 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 彌生以及本村 夕夏並無殺意。之所以沒有在一、二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 - 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 - 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與福田被告差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
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再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人權律師?
特赦組織?
ps.我在門診也很怕患者是律師,有的一表人才,可是心地有點邪惡
=================================
還沒廢除死刑,台灣已經是犯罪者的天堂

殺人不必償命,又不是今天才開始,
從幾十年前就看到馬路上斗大的標語
" 結夥搶劫,一律死刑",
你看到有幾個結夥搶劫被判死刑?

打架受傷,還不是用大家的健保費負擔?
搶劫被警察射傷,還不是用大家的健保費負擔?
吃檳榔得到口腔癌,還不是用大家的健保費負擔?
抽菸得到肺癌,還不是用大家的健保費負擔?
反正老百姓出錢!
車禍乾脆倒車撞死,反正不必死刑,賠償金也少。
天天都有詐騙的新聞,法律保護的往往是知法玩法之徒。
不按指紋是保護好人還是保護壞人?
一旦建立了指紋資料,一犯案就被逮,
立委大哥當然反對建立指紋資料。
要去美國,白道、黑道誰敢不按指紋?
怎麼又不抗議違反人權?
人生就是修行,
每個人在做決定的當下,
只有通過心魔的試煉,
才能持續在光明道上修行。

官越大,能造福越多百姓,
也能造很大的虐與業障。

日本時代抓到小偷就打斷手,
結果治安良好,到現在還讓台灣人懷念。

王部長和廢除死刑的清高人士,
如果妳家人被搶、被姦殺,妳還願意代他下地獄,
妳才真的是菩薩轉世,值得立廟供奉!
否則,造成更多命案,傷害更多家庭之後,
你雖然下地獄,就算大家拍拍手,
又幫得上什麼忙呢?

善良的人總是沉默的一群
--- 待宰的羔羊
張貼者: 蔡議德 於 上午5:29
以電子郵件傳送這篇文章BlogThis!分享至 Twitter分享至 Facebook

** 不殺生又能驅趕 螞蟻, 蚊子, 蟑螂 的妙法

不殺生又能驅趕 螞蟻, 蚊子, 蟑螂 的妙法


        螞蟻怕酸,蚊子怕辣,蟑螂怕香

 
春天來了小生命們馬上就要出洞了,供養給大家一個不殺生又能驅趕螞蟻、蚊子、蟑螂的妙法
螞蟻怕酸味      
家裡的甜食擺沒幾分鐘,螞蟻大軍立即來襲,讓人又氣又厭。
在這裡獻給各位一項無毒無污染又安全有效的妙招:
新鮮檸檬對切成兩半,在看到螞蟻的地方及其動線,擠出檸檬汁,

並拿著切半有果肉的那一面,沿途塗抹, 
神奇效果讓您再一次驗證大自然的奧妙! 
 蚊子怕辣味
蒜頭嗆退,植於花壇四周,其特殊的辛辣味隱隱飄散。 
驅蚊除了打掃環境、清除枯枝爛葉,試植蒜頭絕對是上上之策!
 
蟑螂怕香味
神出鬼沒的蟑螂,最愛隱身於掌管我們民生大計的廚房裡。
面對「打不死的蟑螂」,辦法是將浴用香皂切成小塊,置於容器內注入清水,擺放在蟑螂出沒的櫥櫃內, 不出數日,打開櫥櫃將令您訝異於蟑螂的無影無蹤,櫥櫃內還多了怡人的香味。 想要效果持續,僅須定期補充香皂容器內的清水。  
不用打殺蚊子的辦法    
 
一:把幾粒維生素C和維生素B2泡在水裡,將藥水塗抹在皮膚上,會產生一種讓蚊子不敢接近的氣味。
二:室內掛上橘色的窗簾,或燈罩上罩上橘色的玻璃紙,由於蚊子害怕橘紅色的光線,能產生很好的驅蚊效果。
三:在燈下掛一把,或用紗布包幾根蔥段,各種蚊蟲都不會飛來。
四:在房內擺放 一兩盆茉莉花,米蘭,玫瑰,夜來香等花卉,也可以驅除蚊蟲。
 
當你不想蟑螂在你家裡開party    

蟑螂不喜歡黃瓜的味道,若不想蟑螂在你家裡開party,不妨將 一兩段掰斷的黃瓜放在它們經常出沒的地方。


蟑螂怕香味
神出鬼沒的蟑螂,最愛隱身於掌管我們民生大計的廚房裡
面對「打不死的蟑螂」
辦法是將浴用香皂切成小塊,
置於容器內注入清水,擺放在蟑螂出沒的櫥櫃內,
不出數日,打開櫥櫃將令您訝異於蟑螂的無影無蹤,
櫥櫃內還多了怡人的香味。
想要效果持續,僅須定期補充香皂容器內的清水。
 

蟑螂的危害
蟑螂可人工感染導致亞洲霍亂、肺炎、白喉、鼻疽、炭疽
以及結核等病的細菌。蟑螂可攜帶蛔蟲、十二指腸鉤口線蟲、
牛肉絛蟲、繞蟲、鞭蟲等多種的蠕蟲卵。它們還可以作為
念珠棘蟲、短膜殼絛蟲、瘤筒等多種線蟲的中間寄主。
蟑螂也可以攜帶多種原蟲,其中有4種對人或動物有致病性,
如痢疾阿米馬、腸賈第蟲等。
 

實驗研究已確證,蟑螂能攜帶,保持並排出病毒,
包括柯薩奇病毒、脊髓灰質炎病毒等。
 

蟑螂也可攜帶真菌。在江蘇南京和南通,也曾在室內捕獲的
蟑螂體內分離出多種真菌,蟑螂可人工感染導致亞洲霍亂、
肺炎、白喉、鼻疽、炭疽以及結核等病的細菌。
 

蟑螂可攜帶蛔蟲、十二指腸鉤口線蟲、牛肉絛蟲、繞蟲、
鞭蟲等多種的蠕蟲卵。它們還可以作為念珠棘蟲、短膜殼絛蟲、
瘤筒等多種線蟲的中間寄主。包括大量黃黴曲病菌。
 

拿拖鞋砸蟑螂小心筒線蟲

 



黑色油亮的身體、獨特難聞的臭味、攜帶大量的病菌
以及超級頑強的生命力,讓蟑螂名列家居害蟲之首;
台灣地區的蟑螂多達60多種,最常見的則是德國蟑螂,
喜歡躲在床底與廚櫃縫隙之中,一旦爬過棉被衣物或
餐具與食物,就會留下病媒與病菌,
接觸過的人很可能就會感染疾病,危害健康。

專家指出,蟑螂人人厭惡,撲滅的手法不外乎是透過
藥劑噴灑的觸殺式,或是含毒誘餌的餵毒式,不過這些
效果均很有限,而且容易汙染環境;


千萬別拿拖鞋砸蟑螂小心筒線蟲
至於殺蟑的大忌就是千萬不可用拖鞋或書本直接拍擊,
否則寄居在蟑螂體內的「筒線蟲」會因為蟑螂軀體的破碎而
外竄,反而更容易造成病媒的感染。
蟑螂人人喊打,但在夏天繁殖得特別快,很讓人煩惱。
如果我們拿一把九層塔,曬乾後用廢棄的絲襪把它包起來,
放在牆角或蟑螂常經過的地方,就可以趕跑蟑螂。
 

俗話說「烏龜怕鐵鎚,蟑螂怕拖鞋!!」
看到蟑螂在面前爬來爬去,若真的拿起拖鞋用力砸下去,
雖可逞一時之快,卻也得承擔染上傳染病的風險,未必划算!!
在人類尚未出現之前,蟑螂早已在地球上生存數億年之久,
其生命力之強韌,可想而知,就算殺蟲劑噴了又噴,
至今它還是和我們長相左右,
隨時會在廚房、洗手間甚至客廳不期而遇。

蟑螂雖然令人厭惡,
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寄生蟲學科教授兼主任鍾文政
提醒國人:「處決」蟑螂的方法很多,
可是千萬別動氣而把它砸得肚破腸流!!

他解釋,蟑螂是筒線蟲的中間宿主,
蟑螂吃下這種寄生蟲的蟲卵後,
孵化的幼蟲就在體腔內大量繁殖
一旦把蟑螂打得稀巴爛,
寄生其內的筒線蟲就會趁機外竄,
污染居家環境、餐具及食物,進而導致人類的感染。

筒線蟲進入人體後,會寄生在舌頭、牙床、氣管及食道等
口腔周圍組織及器官,不僅牙床會潰爛穿孔,
舌頭還可能被鑽來鑽去的成蟲搞得不成「舌」形。

民國82年以來,
鍾文政從1萬1千餘名接受體檢的外籍勞工中,
檢出10名糞便中有筒線蟲蟲卵,
進一步口腔檢查發現,他們不是牙床穿孔,就是舌頭潰爛,
吃起東西來常痛得哇哇叫,講起話來更「不輪轉」。
筒線蟲並不難對付,
看得到的部分,可用勾子將成蟲勾住、扯斷即可;
看不到的部分,則可投與除蟲藥物Mebendazole,
每天1~2顆,連續治療一週就可痊癒。
鍾文政相信,國內應有感染個案,只是未被診斷出來而已。
寄生人體的筒線蟲,成蟲可長大到3、4公分左右,
全身覆蓋著光彩奪目的炫麗麟片,漂亮極了,
因而又有「美麗筒線蟲」的外號。
儘管如此,鍾文政還是勸國人別去惹它,
若看到筒線蟲中間宿主蟑螂在眼前囂張地跑來跑去,
可以用熱水燙它,也可以拿殺蟲劑噴它,
但就是別拿拖鞋等東西砸它,否則後果堪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