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不會撒謊的人」其實是謊話連篇

「不會撒謊的人」其實是謊話連篇
第一夫人周美青稱讚馬英九總統是「表裡如一,不會撒謊的人,偶爾言不由衷就會臉紅,很容易看出來」。在居家生活方面,馬英九在周美青面前是否「表裡如一」,別人或許不必多管閒事,但周美青向選民如此打包票推銷她的丈夫,我們就有必要以事實予以檢驗。可惜的是,馬英九的許多作為,恰好不是「表裡如一、不會撒謊」。我們在此不妨舉幾個例子,做為大家評斷馬英九是否誠信的參考。

首先是綠卡問題。面對外界的質疑,馬英九一開始否認有綠卡,後來卻不得不承認有綠卡,但他又表示綠卡已經失效了。然而,一直到今天,大家都沒有看到馬英九出示綠卡失效的證明。馬英九曾經去函美國方面,希望美國政府公開表示他不是美國公民,也不具永久居留權,不過,美國政府至今也沒有為馬英九背書。而根據維基解密,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曾向蔡英文語帶玄機提及:一般來說跟綠卡效力相關的案件都相當複雜。請問:馬英九是不是撒謊?

其次是黨產問題。馬英九從選黨主席到選總統,都提出過「黨產歸零」的相關主張。然而,主席也當上了,總統也當上了,國民黨的不義黨產依舊存在,而且,光是去年的股利收入就高達二十九億元。國民黨黨產之為用,奧妙無窮,尤其是選舉時擁有其他政黨所沒有的「奧援」。馬英九手握金光閃閃的黨產,加上「三中」交易疑雲漫天,還不斷自吹自擂自己多麼清廉,衣褲縫了又縫,鞋子補了又補,豈非矯情做作?「黨產歸零」,馬英九是不是撒謊?

再者,「富邦魚翅宴」的種種內幕,馬英九至今無法說服公眾。姑且不論別的,僅就蔡明忠的一千五百萬元捐款,到底是怎麼回事?馬英九說沒收,蔡明忠說有收據?什麼時間捐的?金額到底是一千五百萬元或一千萬元?國民黨方面有沒有登記在案?收據到底在哪裡?馬英九說不清楚,也講不明白。甚至,「富邦魚翅宴」到底吃了幾次,馬英九也是含糊不清。還好,一項審判筆錄留下了蛛絲馬跡,讓大家知道馬英九並沒有把真相全盤托出。請問:馬英九是不是撒謊?

還有,馬英九向國人承諾:「台灣的前途必須由二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來決定,不容中共的干預」、「重返聯合國是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共同希望,我們會持續努力」。結果,現在台灣的前途,卻要由國共兩個中國黨來決定,台灣人民連ECFA公投都求之不得;至於重返聯合國,則證明純屬競選口號,馬英九上任馬上外交休兵,他把總統矮化為區長,台灣則被矮化為「中國的台北」,重返聯合國談都不談了。請問:馬英九是不是撒謊?

至於,所謂的「九二共識」,李登輝、辜振甫、黃昆輝等當事人都說沒這回事,蘇起也承認這是他創造的名詞,但馬英九硬是附和中國,宣稱有所謂的「九二共識」,還要求蔡英文也得承認確有其事。據稱,馬英九上任後拜會前總統李登輝,李就當面跟馬英九強調:九二共識並不存在,不要編造歷史騙老百姓。令人遺憾的是,李登輝還健在,馬英九卻不斷公開造謠,而且完全不會臉紅。如果這算是「表裡如一、不會說謊」,天下的父母要怎樣教小孩「誠實」呢?

顯然,馬英九不是「表裡如一,不會撒謊的人」,其例當然也不只上述幾個,包括六三三、馬上好等可謂罄竹難書。周美青為自己的丈夫賣力助選,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她的權利,但若為了助選而說出違背事實真相與公眾認知的話,效果恐怕適得其反,且折損自己的形象。話說回來,大家也不要因此誤以為周美青總是言不由衷,她至少曾經很誠實地告訴國人:馬英九對他周圍或身邊的人,都不會非常體貼別人、關心別人、照顧別人。對照馬英九目無人民的作風,這一點倒是千真萬確。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以疑似反覆變造的國發會文件指控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遭當事人以原始文件證明反駁,引發社會關注。特偵組隨後快馬加鞭發動搜索,查扣相關文件,這個行動也引發在野陣營的質疑。在媒體喧騰下,各方說詞宛如羅生門。但這一事件中司法部門的反應方式所可能傷害到的人民權益,恐怕才是台灣人最應該關心的
去年日本曾爆發類似的公務人員竄改資料文件日期,入人於罪的事件,日本司法界的回應方式也許值得我們借鏡。

2009
年大阪地檢特搜部主任檢察官前田恒彥為了證明厚生勞動省的局長村木厚子濫開殘障團體證明,惡用殘障者郵件優惠,竟然竄改磁碟片的日期,當作村木犯罪的證據起訴。村木因此被停職,遭法院羈押。村木在法庭上堅持清白,要求提供原始證據,終於發現日期資料已經遭到特搜部變造。
2010
9月,法院判決村木局長無罪復職,竄改資料的特搜部前田主任檢察官及大阪特搜部的部長和副部長全都被法務大臣免職並且立即逮捕起訴。

法務大臣當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向國民道歉,他引述當時菅總理的話指出:「檢察機關的一連串事件,使國民完全失去對司法的信任,這真是很嚴重的事件。為了使國民能夠安心安全地生活,(政府)必須恢復國民對擔當刑事司法重任的檢察機關在保障人權和維護治安上的信心」。這事件之後,前田檢察官在今年4月判處有期徒刑。日本法務部也組織了特別委員會,誠心檢討司法機關改革的進度。

現代公民社會形成的前提是人民在憲法保障下面對資訊不對等的政府機關時不需擔心遭到政府官員以政治權力構陷抹黑。這也是所有政治學上人權保障的基礎。由於國家最高層級開始深刻反省公務員濫權侵害人權的事件,日本司法界近年來也積極推動陪審團制度,目的就在保障司法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

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務人員以不實事證損害他人者就已經非告訴乃論的微罪。
為何台灣檢調系統對公務人員變造文件,構陷人民的事件視而不見?

難怪七成的台灣人不信任司法。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難道看不出馬政府對司法改革的承諾與事實完全背道而馳嗎?(作者為醫師,成大醫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