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身份証遺失的自保方法】
錯誤示範:
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
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錯誤示範→因為於法無據,我翻遍六法全書,也找不
     到「備案」 二字。
 (2)開立遺失三聯單→錯誤示範-只有刑案才開立報案三連單,沒有遺失三連單
     這種東西。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錯誤示範,沒必要。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上會向警察單位報失,但實際上益處不
大吶,因為那是電視上說的,根本於法無據,難道你先向銀行借錢,再去報案
遺失身分証就不用還錢ㄚ? 萬一被冒用,還是得上法院,現在的警察單位不會
理你啦!

正確做法:
請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要二吋的。
 2、規費200元。
 3、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或役男可帶
       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約5-10分鐘
      即可。

 *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http://www.ris.gov.tw/,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領/補/換發日」為主

 (上網可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辦走你的戶頭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至於
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領/補/換發申請書  ",來證明舊有
(原)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
大省事了,因為要跑三個手續喔!不要這麼費事吧!
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