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

《星期專論》台灣反貪 愈反愈貪! ◎南方朔

《星期專論》台灣反貪 愈反愈貪!  2013/04/07

◎南方朔
清廉反貪有兩種思考方式。
第一種是 柏拉圖的西方模式。他在《共和國》裡在談到正義時,以小亞細亞古國多底亞的國王蓋吉士為例。蓋吉士本來是個牧羊人,有次牧羊時大地震動裂開,他掉進了裂洞 裡,撿到一枚戒指。如果他戴了戒指,把戒面朝外,他就會被看見,把戒面朝內,他就可以隱身,別人看不到他。他發現戒指的這種魔力後,就隱身進了皇宮,誘拐 了皇后,而後與皇后勾結,殺死了皇帝,自立為王。由於他有魔戒為憑,做任何壞事別人都看不見,他遂可以為所欲為。柏拉圖的意思是,如果人們有了權力,可以 做事不被人知道,他就可以濫權貪腐為所欲為。因此權力的秘密,乃是濫權貪腐的起源。這也是西方反貪把體制的透明化置於首位的原因。西方把反貪視為體制的問 題。
第二種則是中國古代的模式,它把反貪視為個人的道德清廉問題,因此古代文人官僚遂充斥著「其清如水」、「一介不取」的教化與宣傳。
體制不透明 貪腐虛誇清廉
將 清廉反貪視為體制的透明問題,這種問題意識具有客觀性、可檢證性,當體制改革良好,不只清廉的好人會遵循,就是奸詐小人也必須遵循。把反貪視為體制問題即 可使這個問題變成可以檢證、可以執行的問題;但將它視為道德問題,它就成了一個主觀認定的問題。中國自古以來各種自認清廉的貪官充斥,假借清廉而沽名釣譽 之事多不勝數。由此可見把貪腐視為道德問題是沒有用的,它只會鼓勵出言行不一、沽名釣譽、欺世盜名這種真正的大奸巨惡之徒。凡讀過歷史的,必知道王莽其 人,他在權力尚未最大前,真是虛情假意作足了清廉秀,當他做大司馬時,甚至他的老婆也都穿得比僕人還不如。由於他的作秀十分成功,舉國歌頌,但他一到權力 的頂峰,即真面目畢露,開始胡作非為,最後搞得內政外交都殘破不堪,人民造反不絕。他的朝代也很快滅亡。
因此,古代中國將貪腐問題視為道德 問題這乃是一種封建時代愚民政策模式,統治集團可以用他們宣傳的清廉來欺騙人民,合理化它的專制。這種操控模式到了近代依然如此,除了統治者繼續他的清廉 秀來合理化他的政權外,這種模式還可以產生言行不一的灰色空間,使統治者得盡好處。他可以得到宣傳自己是多麼清廉的好處,又可以得到手下貪腐的好處。
主子旁貪官 經手秘密黑金
對 國民黨本質有理解的都知道,國民黨上層雖然一直在宣傳它是多麼的清廉,但整個國民黨體制長期以來一直有一種角色,在施展它的國庫通黨庫、收受獻金、分配利 益、收買派系的工作。十七世紀法國思想家拉布耶爾(La bruyere)曾說過:「不管一個大人物說什麼,他的身邊一定要有一群惡棍,幫他做不能叫正人君子去做的事。」這就是統治者在玩弄的灰色空間。
就 以台灣的國民黨為例,它表面上是個民主政黨,實質上卻是個全權支配的政黨,它必須有龐大的黨產和黨組織,必須有一些人從事金錢搬運的工作,必須有人來分配 政府的利益給同路人,做為政治的收買與回饋。據我所知國民黨黨政體系內,許多核心秘書所負責的即是這種不能叫正人君子去做的工作。
就以林益 世案為例,當此案初爆,明眼人立刻知道,這絕不是林個人道德敗壞的小貪腐,而是個組織性的大貪腐。林不是行政問題的專家,他被畀以行政院秘書長這種層次的 高官,就是要給他足夠大的身分,可以去挪動南台灣的政商資源,俾做為國民黨光復南台灣的基礎。他做的許多不能見諸天日的工作,其實是有所秉承的。這正是本 案初爆,我就認為此案必須大辦,並對行政院秘書長辦公室封鎖蒐證,那麼一定可以像串肉粽一樣,抓出一連串政商勾串與利益輸送的證據,可是台灣的司法並不公 正,最後只能大案小辦,草草了事。
再以馬的黨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涉貪為例,賴以小小年紀即出任這種核心中的核心高官,她肯定不是做事有什 麼特別能力,而是絕對效忠,可以承辦主子交辦的各種秘密任務。那就是處理黨產這種核心利益,幫國民黨搬運金錢等。林益世和賴素如都是馬身邊的惡棍,他們的 任務就是幫主子去做不能叫正人君子去做的事。
馬不知林賴貪 沒人會相信
因 此,像林益世、賴素如這種等級的人物涉貪,說什麼馬不知情,大概沒有人會相信。林和賴他們本質上就是老闆任用來做不能見天日工作的人,他們穿幫了以後,當 初任用他們的人再怎麼去撇清,也不會有人相信。因此我倒主張對賴案的偵辦,應當考慮以污點證人的方式將她列為交換的對象,看她願不願意供出來自更高層的授 意!
本文開始時,反貪有兩種思考模式,進步的民主國家把反貪視為制度透明的問題,像最好的北歐國家由於透明度高,已幾乎弊絕風清。但像台 灣,由於透明會危及當政者的利益,因此當政者雖口說反貪,但他真正在玩的仍是古老的道德遊戲以及明暗兩手的權謀。表面上他在宣傳自己是如何的清廉,事實上 他卻任用了一堆惡棍,幫他去做不能叫正人君子去做的事。台灣這種反貪,最後的結果當然是:愈反貪卻愈貪!
(作者南方朔為文化評論者)